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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局作者:佚名发表日期:2007-07-05 11:08:57 字体:【
服务编号
IC0010
服务名称
澳门演艺学院的音乐课程
服务简介
课程简介
课程中乐及西乐两类,并设有副修科目,及室乐小组、合奏小组、合唱团和学生乐队。学生分别以正规培训及普及班两种形式上课。正规培训课程共分初级(5 年)、中级(3 年)及高级(3 年)等三级课程,每学年均举行 2 次评核试。普及班课程为 5 年制,每学年举行一次期末考试。当学生完成每级课程后,学院将颁予证书。
执行单位
文化局﹝ IC 澳门演艺学院
申请地点
澳门高士德大马路14-16号地下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查询方法
查询电话:5040615
图文传真:28523483
电邮       info.cm@icm.gov.mo
网址       www.icm.gov.mo/cons
 
手续编号
IC0010A
办理类型
报名手续
相关资讯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对音乐有兴趣的人士,年鹶限制请参阅“课程资讯"
申请方式
报名人士须亲临澳门演艺学院。
必须递交文件
1.           由澳门演艺学院提供的报名表;﹝报名表可于演艺学院索取或在 网页下载
2.           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以便核对﹞
3.           1 吋半相片 3 张;
4.           与报读科目有关的证书、文凭、奖状或成绩表的影印本﹝须出示正本以便核对﹞
费用
报考费:
报考一科,澳门币 50 元;
报考两科,澳门币 60 元;
报考三科,澳门币 90 元。
(上述报名费以报考三科为限,报名费恕不退还。)
 
学费:
每学期学费请参阅“ 报读科目收费表
(每学年分 2 个学期,以 5 个月为一学期。)
办理时间
录取名单的公布日期将于新生入学试时作出通知。
备注事项
1.           报读各项课程之新生必须参加入学考试,入学资格将以入学考试成绩评定。
2.           具体考试内容及时间于报名时通知。
3.           报读人数不足之课程,学院将延期或暂停开办。
表格下载
法例网址
1.           核准艺术教育之法律体系。
第4/98/M号法令[B.O. 4(I) de 26/01/1998]
2.           核准演艺学院章程事宜。
第184/89/M号训令[B.O. 44(S) de31/1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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