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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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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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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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演艺学院的音乐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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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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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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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中乐及西乐两类,并设有副修科目,及室乐小组、合奏小组、合唱团和学生乐队。学生分别以正规培训及普及班两种形式上课。正规培训课程共分初级(5 年)、中级(3 年)及高级(3 年)等三级课程,每学年均举行 2 次评核试。普及班课程为 5 年制,每学年举行一次期末考试。当学生完成每级课程后,学院将颁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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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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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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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演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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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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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高士德大马路14-16号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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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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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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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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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话:5040615
图文传真:28523483
电邮
:
info.cm@icm.gov.mo
网址
:
www.icm.gov.mo/c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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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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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00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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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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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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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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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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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音乐有兴趣的人士,年鹶限制请参阅“课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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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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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士须亲临澳门演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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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递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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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澳门演艺学院提供的报名表;﹝报名表可于演艺学院索取或在
网页下载﹞
2.
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以便核对﹞
3.
1 吋半相片 3 张;
4.
与报读科目有关的证书、文凭、奖状或成绩表的影印本﹝须出示正本以便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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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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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费:
报考一科,澳门币 50 元;
报考两科,澳门币 60 元;
报考三科,澳门币 90 元。
(上述报名费以报考三科为限,报名费恕不退还。)
学费:
每学期学费请参阅“
报读科目收费表"
(每学年分 2 个学期,以 5 个月为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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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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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名单的公布日期将于新生入学试时作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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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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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读各项课程之新生必须参加入学考试,入学资格将以入学考试成绩评定。
2.
具体考试内容及时间于报名时通知。
3.
报读人数不足之课程,学院将延期或暂停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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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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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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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核准艺术教育之法律体系。
第4/98/M号法令[B.O. 4(I) de 26/01/1998]
2.
核准演艺学院章程事宜。
第184/89/M号训令[B.O. 44(S) de31/1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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