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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局作者:佚名发表日期:2007-07-05 10:52:40 字体:【

服务编号
IC0004
服务名称
塔石艺文馆
服务简介
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举办展览、研讨会、讲座等用途。内设互联网上网区,供公众查询相关艺术和文化信息。同时可应团体参观者的要求,提供导赏服务。
执行单位
文化局〔IC〕-塔石艺文馆
申请地点
澳门荷兰园大马路95号
办公时间
开放时间:每日上午 10 时至晚上 7 时(公众假期照常开放)
查询方法
查询电话:28 522 003
电邮  : av@icm.gov.mo
网址  : http://www.macauart.net/TS

 

手续编号
IC0004A
办理类型
导赏服务申请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各学校 / 团体。
申请方法
亲临或传真
必须递交文件
导赏服务申请表
办理时间
收到申请表后,将根据各学校 / 团体申请的先后次序及实际情况作出安排,并于 3天内以电话回复确认。
费用(或税项)
免费。
备注事项
附注:
参观人数要达 15人或以上;
专题导赏服务时间每次约 1小时;
申请须于预定参观日 1星期前提出;
在同一时段内该馆提供的导赏服务只限于 45人以内。如团体众多,则采用先到先得的方法作出安排。
 
查询参观及导赏:
电话:28 366 866
传真:28 366 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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