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编号 |
IC0016F |
办理类型 |
多媒体视听室及互联网服务 |
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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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新闻资讯服务 (IC0016A) 澳门资料室 (IC0016B) 澳门地图资料 (IC0016C) 网上续借服务 (IC0016D) 外借、续借及还书服务 (IC0016E) 资料复制服务 (IC0016G) 网上预约借书服务(IC0016H) 『图书馆e学堂』教育课程 (IC0016I ) 读者证申请 (IC0017) 国际标准书号 (IC0018) 国际标准期刊号 (IC0019) 国际标准录音录像资料代码 (IC0020) |
服务对象 |
持有有效澳门中央图书馆读者证人士或持有有效旅游证件之旅客 |
申请方式 |
亲临图书馆办理登记或预约手续,办理时须出示有效读者证,旅客则须出示旅游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妥申请表格,不接受电话或其他方式办理. |
费用 |
免费 |
办理时间 |
自开馆至闭馆前10分钟止 |
备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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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已预约使用多媒体视听室服务的人士必须依时到达,逾时十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须重新办理登记。倘若有读者临时轮候,则由临时轮候者补上; 2. 若使用期间无故离开座位超过预约时间十分钟者,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 3. 年满八岁的读者,可独立使用互联网服务,未满八岁者,应由家长陪同; 4. 使用的设备及座位由馆员安排,每套视听设备仅供一人使用,但特殊情况且经馆方获准者除外; 5. 读者每天只可使用多媒体视听室一次,使用互联网限时一小时,其他服务则限二个小时,如无其它使用者轮候或预约时,可续用; 6. 不得使用非本馆的视听资料。 7. 本室只作为读者自学、搜寻资料 ,严禁浏览不雅网站 (如:色情、暴力等网页)、上网投注及从事赌博活动、使用ICQ、网上聊天室及网上游戏。 8. 若使用者损坏视听资料及其设备,必须照价赔偿。 9.室内禁止使用手提电话、不准饮食、吸烟、聊天及进行其它骚扰行为。如不接受劝喻者,馆员有权请该读者离馆。 10. 凡违反以上规则者,将被暂停使用澳门中央图书馆多媒体视听室及停借图书30天。 |
手续编号 |
IC0016G |
办理类型 |
资料复制服务 |
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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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新闻资讯服务 (IC0016A) 澳门资料室 (IC0016B) 澳门地图资料 (IC0016C) 网上续借服务 (IC0016D) 外借、续借及还书服务 (IC0016E) 多媒体视听室及互联网服务 (IC0016F) 网上预约借书服务(IC0016H) 『图书馆e学堂』教育课程 (IC0016I ) 读者证申请 (IC0017) 国际标准书号 (IC0018) 国际标准期刊号 (IC0019) 国际标准录音录像资料代码 (IC0020) |
服务对象 |
持有有效澳门中央图书馆读者证人士 |
申请方式 |
亲临澳门中央图书馆总馆及辖下各分馆 |
费用 |
参阅:资料复制服务收费 |
办理时间 |
自开馆至闭馆前15分钟止 |
备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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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进行复制资料时,请遵循8月16日第 43/99/M 号法令有关《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中央图书馆推出自助影印服务。 读者可到中央图书馆 2 楼阅览室咨询处及青洲、望厦、何东分馆申办读者证处或还书处购买“影印储值卡”,凭卡自行于中央图书馆内影印资料。 |
法例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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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第68/2002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将10月31日第186/89/M号训令核准之《中央图书馆规章》第八条的价目表作出调整,新规章由2002年7月30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