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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会议演艺人才交流、节目合作组报告
出处:作者:佚名发表日期:2012-02-21 16:35:25 字体:【

    粤港澳文化合作第十二次会议
    第一组:演艺人才交流、节目合作
    召集人:梁晓鸣(澳门)

    新的合作建议讨论成果总结
    1.三地已经打造完毕并多次公演的大型舞剧《清明上河图》,将计划到国外巡演,其组织工作由粤港双方牵头处理。关于三地联合打造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并以现代舞为切入点,粤港澳三方同意成立独立工作小组,研究落实具体计划,并就所需经费和各自的权责(包括版权等)共同磋商,然后再进入创作阶段。
    2.关于三地艺术节和音乐节内的优秀节目在粤港澳三地巡演事宜,三地将进一步加强节目的预报和沟通机制,若觉得合适在三地巡演的节目,将主动向另外两方提出。
    3.澳门乐团及澳门中乐团可利用粤港两地的示范点进行交流演出,由接待方提供场地。粤港两地的艺团,也可利用其他两地的示范点进行交流演出。
    4.香港筹划的12月21日“粤港澳粤剧群星会”联合演出,将于香港的示范点上演。港方将负责节目的制作,邀请粤、澳的粤剧名伶等,并为艺术制作统筹,而粤、澳两方则全力配合。

    5.港澳两方欢迎粤方高艺术含量的传统节目在节庆时到港澳两地演出。为方便安排,粤方向港澳提供节目讯息时,需有足够的提前量,让港澳两地组织和安排。
    6.粤港澳三地尽快研究落实具岭南文化特色的展演项目,而且可以多于一项,然后由粤方牵头,以粤港澳名义向文化部提出加入国家与外国举办的文化年活动,而粤方也尽早向港澳两方提供有关文化年的讯息。
    7.有关广东舞蹈学校的提议,澳门演艺学院舞蹈学校表示支持,特别是国际标准舞师资方面,将进一步与广东舞蹈学校商议具体合作事宜。香港的国际标准舞比赛由民间主办,欢迎广东舞蹈学校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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