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次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
2010年6月24-25日.澳门
第一组: 演艺人才交流、节目合作
主持人/召集人: 梁晓鸣先生 (澳门)
第一组就新的合作建议讨论总结
报告:
1. 粤港澳三地各自推荐一台话剧,在三地演出。广东省话剧院拟推荐新编话剧《与妻书》赴港澳演出。
三地同意各自推荐一个演出作文化交流,但不只限于话剧,也可以推荐其他形式的演出。接待方负责免费提供场地。具体落地接待及其他相关费用,则另行商议。
2. 藉三地举办的艺术节,将艺术节内的优秀节目,在三地巡回演出。
三地成立邀请外地艺团的讯息平台,于每年一月及七月把已落实的演出计划互相通报。香港方面由民政事务局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负责,澳门方面由文化局负责,广东方面由省文化厅文化交流合作处负责,把收到的讯息交有需要的单位跟进,以便三地探讨合作邀请外地艺团作巡回演出。
3. 继续研究推荐演艺专家负责专题研究三地剧目合作,粤港澳三地联合打造创新品牌的文艺节目,各自指派职业的表演团体演出。
由澳门方面负责准备三地联合制作一个演出的详细计划,交粤港两地研究,三方同意后组织三地具体演艺单位落实进行。?
4. 发挥和利用广东省先行设立的粤港澳文化交流示范点的作用,于春节、庆回归、暑假、国庆等时段,在港澳地区举办粤剧、潮剧和客家山歌剧大型文艺活动。
待广东省文化厅艺术处提供具体的节目资料给港澳两方,收到资料后香港方面在筹办春节彩灯晚会及中秋彩灯晚会时,按既定节目甄选机制考虑,合适则作出邀请;澳门方面会转交或推荐给相关部门。
5. 推广岭南文化的建议非常有意义,除在粤港澳地区,还可以考虑将有关活动带到世界各地;继续探讨粤方在港澳举办粤剧、潮剧和客家山歌等文艺展演交流活动外,香港舞蹈界亦有一些与岭南文化有关的演出节目,可以配合。
国家现有和外国合办文化年的活动。大家同意由广东省文化厅与文化部联系,建议加入粤港澳具岭南文化特色的展演项目,参加上述文化年的活动到国外进行展演,至于包括经费方面的各项安排,则待有具体方案时三方再详细讨论。
6. 加强艺术教育交流。研究粤港澳三地艺术学校开展跨地域招生(如:举办短期的培训班、工作坊)、委托培训、学术交流等方案。
三地都同意各自推荐合适的艺术院校作交流,探讨合适的合作项目。今次先由澳门作牵线,在收到粤港两地的具体艺术院校建议名单后,安排三地的院校进行小组会议协商,具体讨论明年(2011年)的合作项目。明年则由举办本会议的主办方作牵线,安排三地的院校谈下一年的合作项目。如此类推,以加强三地的艺术院校的合作。
7. 粤港澳三地青少年通过文化合作机制,互相推荐学生参加现有的各类艺术营。
8. 讨论来次(第十二次)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的合作方向(提纲)。
8.1 深入讨论广东省建议方案,如何通过文化部的协助,参加国家与外国举办的文化年活动,把粤港澳三地具岭南文化特色的展演项目带到世界各地。
8.2 深入讨论三地联合制作一个演出节目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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