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作者:佚名发表日期:2015-06-09 15:31:04 字体:【

  第五组:非物质文化遗产

  召集人:广东

  一、报告第十四次会议后的合作情况:

  1.“文化遗产日”活动。

  广东省文化厅于2013年6月7至9日“文化遗产日”在广东省博物馆举办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技艺展”,香港的提线木偶和艺人黄晖、澳门国家级非遗“澳门神像雕刻”及其传承人曾德衡先生及黄金发先生应邀参加了8日举行的开幕式演出及展演示范活动。

  2.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粤剧交流学习。

  2013年3月29日至4月1日香港29名青少年(包括20名八和粤剧学院学生、2名香港学校音乐节粤曲比赛的优胜获奖者及9名中学生)赴广东粤剧学校参与为期4天的交流团。另外,粤剧发展基金在此活动支持了香港的八和粤剧学院的学生于2013年3月30日及31日在广州江南大戏院演出折子戏。此外,粤剧发展基金会支持的项目还包括:「查笃撑」儿童粤剧协会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日赴佛山进行的佛港儿童粤剧演出暨专家座谈会;香港八和会馆参与2014年「粤港澳三地青少年粤剧艺术交流团」计划。预计约共100名三地的青少年将于2014年7月15至19日赴广东粤剧学校,参与为期5天的训练营;另外于7月20日(广州)、23日(香港)及24日(澳门)参与巡回汇报演出。

  2013年4至5月,香港选派精良师资,精选优秀剧目,参加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澳门工联文化委员会主办的“澳门校园粤剧推广计划”系列活动。

  2013年7月13日至24日,澳门派出了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青少年粤剧培训班参加了“2013粤港澳青少年粤剧艺术培训交流团”,到广东省粤剧学校接受培训及进行了交流巡演。

  澳门派出了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青少年粤剧培训班分别于2013年12月27日及29日,前往广州及香港,参加了《粤港澳粤剧新星汇》,演出了《虞姬巡营》、《天女散花》、《幽媾》、《三打白骨精》等作品。

  3.“粤剧日”活动。

  三地于2003年起,每年相约各自在每年十一月举办“粤剧日”粤剧推广活动,并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共同宣传。2013年11月22及24日由澳门文化局主办、澳门励进粤剧社承办的“粤剧日”演出活动,在广东省文化厅及香港康乐文化事务署的支持下,邀请了香港青苗粤剧团及广东粤剧青年团,于澳门岗顶剧院演出了9出粤剧折子戏,演出深受观众欢迎。香港2013年“粤剧日”活动也已于11月27日在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广场举行。在港举行的第十二届「粤剧日」将于2014年11月30日举行。

  4.粤港澳粤剧群星会活动。

  此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定于每两年的11月至12月同时举办。香港于2013年12月29日邀请了广东粤剧青年团、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青少年粤剧班与香港青苗粤剧团参与在沙田大会堂举行的一场「粤港澳粤剧新星汇」演出。

  5.香港邀请粤澳提供节目,参加每年在香港剧场、公园举办的广东音乐演出。2014年3月22日至23日,广东省古筝名家陈安华参与「岭南乐风」系列,分别在饶宗颐文化馆剧院举行示范讲座及油麻地戏院举行一场潮州筝演奏会。

  6.香港借每年举办的中秋元宵节灯会活动,邀请粤澳非遗项目前来展示。2013年9月19日至21日在香港市区及新界举行的三场中秋彩灯会中,广东省文化厅安排2名传统手工艺人参加,展示潮州麦秆剪贴画和广州彩瓷民间工艺及制作示范;香港则有中国乐器展示及示范。2014年2月14日至16日在香港市区及新界举行的三场元宵彩灯会中,广东省文化厅安排了3名传统手工艺人参加,展示潮阳剪纸、瑶族刺绣和瑶族银饰;香港则即席示范花灯扎作技艺。2014年9月7日至9日在香港市区及新界举行的三场中秋彩灯会中,广东省文化厅已推荐2名传统手工艺人参加,展示龙门农民画和潮阳竹编;香港则示范传统扎作技艺。

  7.澳门对“清平戏院”进行修复,粤港提供相关数据和名伶演出剧照和图片等。香港文化博物馆藏品中有清平戏院文物,将联络澳方。

  8.根据粤剧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时的相关承诺,粤港澳三地应各自制定地方性保护法规。自2013年初,广东省文化厅和广东省艺术研究所在对全省粤剧现状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着手编制了《广东省粤剧保护管理规定》)(草案),管理规定共二十四条,在适用范围、保护对象、保护原则和预期目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职责和任务、粤剧艺术特定保护方式、有效保护及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与落实保障措施等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2013年10月,管理规定已报送广东省政府法制办,争取列入2014年广东省政府规章计划新制定项目。

  9.由广东省艺术研究所承担建设的广东粤剧数据库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7月将迎接国家文化部的检查验收。

  10.2013年12月,受广东省文化厅委派,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组成广东省首届青少年粤剧粤曲大汇演获奖节目交流演出团赴香港、澳门共进行交流演出三场。其中香港演出二场,澳门演出一场,促进了粤港澳三地青少年粤剧粤曲艺术的交流。

  二、新合作建议:

  1.2014年11月澳门文化局计划继续举办“粤剧日”演出,请广东省文化厅及香港康乐文化事务署继续提供协助,以文化交流方式派出折子戏参加“粤剧日”演出;

  2.澳门正开展“清平戏院”修复工作,希望粤港提供相关资料,如名伶演出剧照和图片等;

  3.澳门计划于节日在卢家大屋或郑家大屋举行非遗手工艺展演,届时将邀请粤港推荐的项目来澳展演;

  4.为宣传推广粤港澳三地的演出类非遗项目,澳门计划于节日举行各类型的交流演出,届时将邀请粤港推荐的项目来澳演出。

  5.粤港澳三地文化同宗同源,建议进一步加强挖掘三地共有项目,如“朱大仙信俗”,研究将有关项目加以保护,开展联合申报非遗的工作。

  6.考虑联合举办粤港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以世界级的非遗代表作粤剧和三地的国家级项目为主线,配合三地博物馆收藏的相关文物,以及各项目的传承人示范和表演,以展示岭南地区多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7.考虑挑选一些三地共有的项目如神诞庙会、客家山歌、渔民歌谣、传统食品制作、传统纸扎技艺等,定期组织由三地研究人员组成的调研考察团,了解项目在三地的传承状况,并提交考察报告,作为制定保护方案的基础,亦有利于日后三地共同申报代表作项目。

  8.合作组织开展粤剧演出、展览、讲座和粤剧学术研究、研讨与交流;开展粤剧艺术调查、调研工作,建立粤剧传习制度,保证粤剧艺术的稳定传承;协调粤剧表演艺术团体,定期进行粤剧展演、汇演。

  9、三方联合举办2014年粤港澳青少年粤剧艺术交流夏令营及2014年粤港澳少儿粤剧冬令营。

  10、建议三方合作组织“粤剧进校园”,把积累了丰富经验、倍受学生欢迎的“广东粤剧院粤剧进校园系列活动”延伸到香港和澳门的大中小学校园,以表演、讲座、互动等灵活多样的手法、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港澳学生近距离了解粤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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