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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次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组报告
出处:本站原创作者:佚名发表日期:2015-06-09 16:00:33 字体:【

  第六组:文化(创意)产业合作

  主持人:广东

      一、报告第十五次会议后的合作情况:

  (一)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广东在全国率先将涉港澳营业性演出项目审批下放地方,促进了粤港澳演艺业的合作发展;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经国家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广东放开了港、澳服务提供商在粤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独资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试点设立独资娱乐所的准入,拓展了三地文化产业合作空间。三是积极推进我省粤港澳自由贸易园区建设,粤港澳文化合作驶入服务贸易自由化快车道。目前已梳理粤港澳自贸区文化领域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由省统一汇总上报国家待批。

  (二)文化会展业合作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积极支持和参与对方主办的大型文化展会和文化活动。如5月在深圳举办的“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在广州举办的“香港电影NewAction”;6月在香港举办的第二届“香港漫画研习营”;7月在深圳举办的深圳动漫节;8月在东莞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贸易和交易博览会”;10月在澳门举办的“第十八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MIF);11月在香港举办的“第十四届国际漫画家大会(香港)”、在广东惠州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惠州)云计算应用博览会”等。三地文化会展和活动的交流促进了粤港澳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相互推广和宣传,加强了三地企业的展示、合作与交易。

  (三)电影业合作发展迈上新台阶。2013年9月,粤港两地签署了《粤港促进影业深入合作发展协议》。2014年5月2425日,“2014粤港澳电影创作投资交流会”在澳门举办,三地电影制作人互相推荐寻求合作的项目、促成已成熟的电影项目合作、发现有基楚的项目,推动剧本创作和资金整合;2014年4月23至24日,“粤港澳电影交流考察活动”在广州、佛山等地举办,增进了三地电影制作人对广东电影市场的高票房影片情况和特点、电影政策、立项报批和审查制度的了解。2014年5月至9月下旬,“2014香港?广州电影展映周”在香港举办,系列推广、宣传和放映广东及香港制作的粤语片。2014年5月10至11日,创意香港“独立监制工作坊”在香港举办,来自内地、台湾和香港的独立制片人,向本地电影工作者及有志投身电影业的年青人介绍香港、内地及台湾独立制片的现况,并就独立电影融资、制作、宣传、发行等各方面作专题探讨,推动了三地电影业的交流合作。

  (四)文化产业园区交流合作稳步推进。香港湾仔区的“动漫基地”和香港中区的“元创坊”与广东业界的交流合作不断加强;一批粤港澳合作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在珠海横琴,香港丽新星艺文创天地总投资180傹元,以影视制作、音乐制作及演艺、培训、休闲、会展等文化产业为主要内容,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创意基地,该项目由香港华语传媒和娱乐领域龙头企业丽新集团投资建设。

  (五)文化产业相关领域合作正在扩展。一是政府部门间的合作加强。2013年8月,在由粤港合办的香港服务业博览会“转型升级香港博览”上,广东省文化厅与文化部港澳台办、香港贸发局联合举办的“香港?文化创意?授权”研讨会,吸引了广东文化创意企业和香港授权业界的广泛关注。2013年10月,澳深政府部门举办了“深澳文创产业合作交流座谈会”,并就2014年重点加强在设计师、室内设计师等专业领域的深层次交流,包括文化产业的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经验交流、鼓励业界相互参访等达成了共识。2014年4月15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率队到香港特区政府创意香港办公室交流学习,了解香港特区政府推进香港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及措施。二是相关课题研究合作加强。港澳就《澳门文化创意业指标性体系研究》开展的合作正在进行。

  二.下一步合作建议

  (一)继续推动粤港澳三地文化会展业合作,积极支持和参与对方主办的大型文化展会和文化活动。支持三地业界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博览交易会”、“深圳动漫节”、“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贸易和交易博览会”、“香港漫画研习营”、“第十九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MIF)”、“澳門動漫博覽會”等三地文化展会和活动,搭建三地业界交流合作平台。

  (二)继续加强电影业的交流和合作。一是三地每年合作举办“粤港澳电影创作投资交流会”。以期通过“粤港澳电影创作投资交流会”的举办,集合粤港澳三地的投资方及制作方进行合作交流,开启三地间电影项目的具体合作,为共同打造粤语电影市场提供一个互惠互利、持续发展的平台。二是于2014年9月在粤举办“2014广州?香港电影展映周”,推广、宣传、放映由广东及香港制作的粤语片。

  (三)加强三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业界的交流合作。一是建立三地政府部门的交流合作机制,形成定期互访制度,就文化产业政策、文化产业管理经验等方面开展交流,共同探索推进文化创意产业跨境合作;二是鼓励、支持三地文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文化产业政策和信息服务、行业研究、人才培训、会员互访、行业自律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三是推进三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企业的互相考察和深度交流合作,促进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互利共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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