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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局作者:发表日期:2007-07-04 12:15:32 字体:【

服务编号

IC0001

服务名称

公开映、演甄审

执行单位

文化局 公开映、演甄审委员会

申请地点

澳门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25号澳门互助会大厦539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30分至545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30分至530

查询方法

查询电话: 28710306

图文传真: 28710311

   

 

手续编号

IC0001A

手续办理类型

申请映、演甄审之程序

服务对象

凡于澳门公映公演的活动及该活动的相关宣传品(包括海报、介绍画及剧照等),皆须经由委员会进行评审后,方得举行或展示

申请方式

须亲临公开映、演甄审委员会办理申请

必须递交之文件及数据

1.填写本会专用申请表(每份澳门币3元)

2.递交映、演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相片、海报、故事大纲及影像内容)

费用(或税项)

申请表的费用外,其余费用全免

办理时间

活动举办人应于、演举行前72小时向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

备注事项

倘若映、演之申请内容更改以致影响已作之评级时,应重新申请评级

相关法例

 

 

1.公开映、演甄审委员会的组织及运作

经八月二十三日第40/93/M法令及五月十八日第35/89/M号法令修改的五月二十日第15/78/M号法令

2.关于色情及猥亵物品的公开贩卖、陈列及展出

七月八日第10/78/M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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