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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辖下博物馆服务

时间: 2024-05-0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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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1. 澳门艺术博物馆团体导赏服务

  申请条件

  一、申请导赏服务所需条件:

  经政府注册之学校、非牟利社团、社会服务团体所举办之参观或教育活动,人数达10人或以上,可申请导赏服务。

  二、申请专车接送服务所需条件:

  参观人数达 18人或以上,可按以下条件同时申请专车接送服务:

  双程专车:经澳门政府注册之幼稚园、小学、中学或以提供家庭、儿童、青少年、长者、复康服务之团体;

  单程专车:经澳门政府注册之高等院校、非牟利社团、社会服务团体。

  2. 澳门博物馆导赏服务

  澳门博物馆为观众提供多语种的专业导赏服务,语言包括:粤语、普通话、葡萄牙语、英语。

  需在特定时间进行的学校或非牟利团体导赏服务,需要事先预约;预约导赏服务可在填写学校或非牟利团体参观申请表上同时申请;申请需于参观日期前10个工作日提出,本馆将于收到申请翌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覆,并依据申请的先后作出参观安排。

  学校参观申请

  澳门博物馆欢迎经政府注册的幼稚园、小学、中学、专上学院和大学组织学生到本馆进行参观或教学活动。

  非牟利团体参观申请

  澳门博物馆欢迎经政府注册的非牟利团体组织前来本馆参观。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学校或非牟利团体。

  服务结果

  申请者可获提供导赏服务。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文化局–文博厅

  通讯地址:澳门塔石广场塔石创意中心地库一层

  电话:(853)8988 4000

  传真:(853)2832 2127

  电邮:info.dm@icm.gov.mo

  网址:http://www.ic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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