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文化局辖下场地及设施
时间:
2024-05-09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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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1. 澳门艺术博物馆演讲厅租用
澳门艺术博物馆 1楼设有演讲厅,可容纳 108人,备有音响、灯光、银幕、录影机、投影机、实物投影机、幻灯机、DVD机、CD机、录音机等,适合举办研讨会、讲座、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2. 大炮台回廊租用
文化局辖下澳门博物馆管理的大炮台回廊,以下简称 “回廊",位于大炮台东面山麓,是一座具欧陆色彩的现代化建筑,也是通往世界遗产“澳门历史城区"—— 大炮台的游览通道。大炮台内的澳门博物馆更是让游人了解澳门历史和多元文化的好地方。
回廊内采光度足,回旋斜坡连接地面、一楼和二楼,可使用面积约400平方米,水平展线145米。适合举办各类型展览、工作坊、讲座、戏剧、文艺表演等活动。
回廊全年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7时至晚上7时。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1. 有需要人士或团体。
2. 大炮台回廊租用对象
澳门特区政府机关;
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资助的文化艺术团体或个人;
在澳门特区政府注册的学校;
在澳门特区政府注册的慈善、文化艺术、文化创意产业机构或团体;
在澳门有合法居留权的艺术工作者。
服务结果
申请者可使用相关设施。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文化局 – 文博厅
通讯地址:澳门塔石广场塔石创意中心地库一层
电话:(853)8988 4000
传真:(853)2832 2127
电邮:info.dm@icm.gov.mo
网址:http://www.ic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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