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次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
2010年6月24-25日 澳门
第三组: 文博合作
主持人/召集人:香港 吴志华博士
报告:粤港澳三方按照《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09-2013》,以「共建演艺亮点,弘扬岭南传统,携手培养专才,同倡文物保育」为目标,同意以下的文博合作建议:
I.建立文博合作点
1. 预留场地,举办常规性的展览合作项目:
1.1 粤港澳三方同意以展览项目为主导,提出建议,安排合适单位的场地展出展览,以促进三地文博交流。
1.2由承办展览方负责布展费用,并免展览场租。其他费用包括运\输及保险安排,另作具体协商。
1.3 粤港澳三方同意成立工作小组,就展览项目、展出场地等进行跟进和磋商。
2. 加强三方的人才交流及培训:
2.1粤港澳三方同意加强人才培训及扩大合作交流平台,培训方面包括文物保护技术、文博宣传、义工及教育推广、策展等。
2.2粤港澳三方同意合作举办交流会、学术研讨会、学习团、研习班等,并互相邀请专家主讲。
2.3粤港澳三方同意成立工作小组,讨论具体项目及方案,并互相交换培训资料。
II.展览合作项目
1. 港澳参与粤方流动博物馆网制订:
1.1 港澳同意提供展览项目,参与粤方流动博物馆网计划,于广东省内不同地区的文博单位展出。广东省博物馆统筹有关工作,三方同意由工作小组跟进。
2. 合办重点展览项目:
2.1 「海上瓷路——粤港澳文物大展」:从粤港澳不同时期的瓷器,探讨中国文化艺术对中东和欧洲的影响。项目由澳门博物馆、广东省博物馆和香港艺术馆协商展览事宜。展览分别在三地巡回展出。
2.2 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活动:香港孙中山纪念馆与广州博物馆合办「革命·再革命——从兴中会到广州政权」展览,将于2010年中在香港展出。此外,三方将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包括研讨会,互相邀请专家参与。
2.3 「李研山的艺术」专题展览:由香港艺术馆与广州艺术博物院合办,于2011年5月在香港艺术馆举办,并稍后于广州艺术博物院展出。
3.就下列展览方案,三方同意待获得更多资料后,作进一步研究,探讨合作的可能性:
3.1 「非常道——当代中国水墨画新维度」展览及研讨会 (由香港艺术馆提出)
3.2 「洋人旅粤指南—广州自助游全攻略」展览(由香港艺术馆提出)
3.3「刘秉衡师生捐赠书画展」(由广东省博物馆提出)